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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教务员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17-08-14浏览次数:565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教务员岗位职责

  

教务员的基本职责参见“上海电力学院教务员工作条例”,具体要求如下:

1、学生学籍管理:

1)协助有关人员办理新生入学、注册手续;

2)办理学生升级、留级与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手续,并上报有关情况;

3)协助有关人员办理学生奖惩手续,做好学生奖惩登记;

4)编制毕业生名册,经院长审定后送学校审批,负责填发学生毕业、结业证书、学习成绩证明、肄业证。

2、学生考勤、考试成绩管理:

1)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统计、填报、公布学生考勤情况;

2)协助教学副院长组织、安排各项考务工作(科目、日程、教室、监考人员的安排及补考的组织工作等);

3)及时收集学生各科成绩及其它考试文件(试卷、标准答案、成绩单、成绩分析、教学手册),并归档保管。

3、教学运行管理:

1)编制开课计划、课程表及教室使用计划,做好下学期开课准备工作

2)根据教学计划协助教务处安排授课任务、编制课程表,并及时通知有关任课教师和班级;

3)协助教务处、二级学院做好教学质量检查工作;

4)负责本院各类考试的考务工作,处理学生重修、补考等事宜;

5)协助处理日常调课、师资配备、教材选用等事宜。

4、负责本院教学档案、教师业务档案管理:

1)做好本院制定、执行的各类教学文件的收集、整理建档、上报、存管工作;

2)做好本院教务行政管理各种资料、情况统计、收集整理、建档存管工作;

3)做好教师业务档案材料、各类考核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上报、存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