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我校《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优良学风集体、优良学风先进个人的通知》,我院现开展2024—2025学年优良学风集体、优良学风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学年:
2024-2025学年
二、参评年级:
本科2022级、2023级、2024级
三、评选种类:
优良学风集体(包括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示范班)、优良学风先进个人。
注:申请优良学风示范班,须为曾获评过优良学风班的班级。
四、评选比例:
1、院级优良学风班评选比例不超过具有参评资格班级的20%,根据综合得分排名择优推选为校级优良学风班;
2、院级优良学风先进个人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具有参评资格的学生总数的2%,根据综合得分排名择优推选为校级优良学风先进个人;
3、申请校级优良学风示范班,须为曾获得过校级优良学风班的班级,经学院推荐后,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答辩评选,并根据答辩综合评分择优评定(我院推荐班级为2个)。
五、评选标准:
1、优良学风集体及先进个人每学年评选一次,原则上按专业、按年级评比。
2、校级、院级优良学风集体及个人的评选标准分别参照《上海电力大学优良学风集体及个人评选办法》(附件1)、《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优良学风集体及个人评选办法》(附件3)以及《上海电力大学班级学风评估指标体系》(附件2)。
如有以下情况,取消参评资格:
1、评选学年内,未通过正考(即挂科)的学生取消参评资格。
2、评选学年内,学生因考试违纪、旷课等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取消学生及其所在班级参评资格。
六、评选程序:
1、申报提交(10月30日前)
参加评选的班级和学生个人于10月30日10:00前通过学生事务及管理系统(http://estudent.shiep.edu.cn)进行申请,同时按照申请类型填写《上海电力大学“优良学风班”申请表》(附件4)、《上海电力大学“优良学风示范班”申请表》(附件5)、《上海电力大学“优良学风先进个人”申请表》(附件6),并填写共享文档,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辅导员处,辅导员审核无误后于10月30日12:00前交能机楼A316刘力瑞老师处。
【腾讯文档】2024-2025“优良学风先进班级”基本信息
https://docs.qq.com/sheet/DUHdwYnFIb2dQdENB
【腾讯文档】2024-2025“优良学风先进个人”基本信息
https://docs.qq.com/sheet/DUE53cHZKR09hd2JR
2、学院审核(11月06日前)
我院按照评选办法和学院的评选细则,组织申报班级、个人进行公开答辩(另行通知),学院将在11月6日前做好评选结果的公示、审核和推荐上报工作。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2025年10月27日
附件3-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优良学风集体及个人评选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