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动态

科研动态

转发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2026年度沪滇科技协同创新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8浏览次数:10文章来源: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各有关二级学院(学部)、教师:

近期市科委发布了2026年度沪滇科技协同创新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请积极组织教师进行申报,具体申报要求请登录科委网站(http://stcsm.sh.gov.cn/)或点击通知下方科委申报指南原文链接查看。

我校申报事宜、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1、请符合申报条件、有申请意向的老师10月27日9点以后通过“上海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svc.stcsm.sh.gov.cn)进入“项目申报”,进行网上填报,正式提交后(科委系统可打印PDF版)将PDF交各二级学院(学部)审核。

2、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市级财政资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3、二级学院(学部)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二级学院(学部)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二级学院(学部)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5、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6、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7、二级学院(学部)应对本单位申报项目(须完成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正式提交)进行遴选,承诺符合科委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并择优推荐。。

8、学校受理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上午10点,请各二级学院(学部)将盖章后的推荐承诺书发到OA邮箱。

9、科研院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10、联系人:钟丽莎,联系电话:35303660

转发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2026年度沪滇科技协同创新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2026年度沪滇科技协同创新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转发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2026年度沪滇科技协同创新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申请单位推荐承诺书.xlsx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10.28



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851号
邮政编码:201306
电话:021-61655270
上电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上海电力大学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