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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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 “争红旗、创特色、展活力”团组织创建活动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28浏览次数:10文章来源: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各基层团支部:

根据校团委2026-2027学年“争红旗、创特色、展活力”团组织创建活动的通知,现将学院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时间

2026年5月至2027年4月为项目实施周期;2027年5月进行评选表彰。

二、申报条件及立项要求

(一)红旗团支部

立项要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思想内涵和政治引领,聚焦政治性、创新性、实效性,认真履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工作职责,并结合专业特色和本支部实际情况,在思想引领、组织建设、服务大局、联系青年等方面形成示范,争创红旗团支部。申报创建的团支部须在2025-2026学年获得过校级“特色团支部”称号。

(二)特色团支部

立项要求围绕思想引领类、科技创新类、社会实践类、志愿服务类、校园文化类等方向,原则上选择1个类别进行重点建设,明确建设目标、工作举措、推进步骤和预期成果,打造“一团一品”特色项目,形成鲜明支部特色。申报创建的团支部须在2025-2026学年获得过校级“活力团支部”称号。

(三)活力团支部

面向大一、研一新生团支部,以夯实基础、规范建设、激发活力为重点,创新主题团日、学习实践、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形式,增强团支部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团员参与度和获得感。面向2026级大一、研一团支部、其他年级未申报创建团支部。

三、工作要求

(一)突出主题,彰显特色。团支部立项主题要紧扣学校中心工作,支部工作特色鲜明;要通过创新活动增强团支部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推动立项向特色化、长效化和品牌化方向发展。

(二)加强指导,推动落实。学院团委将加强立项项目的过程指导,对项目的执行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及时督促检查。项目完成后,团支部要认真进行总结。

(三)重视宣传,注重转化。充分发挥校外媒体、校内公众号等宣传主渠道作用,注重运用新媒体,深入开展宣传报道,提升支部活动影响力;注重成果转化,将活动中所积累的优秀经验与实践方法进行系统梳理,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工作模式,应用于后续支部工作的开展中。

(四)规范材料,按时报送。各基层团支部要建立项目台账,按时报送申报、中期、结项等材料;活动记录、影像资料、宣传链接等要及时归档整理。

四、时间安排

(一)立项申报(2026年9月)

各团支部填写《2026—2027学年“争红旗、创特色、展活力”申报信息表》(附件1),于10月5日下午16:00发送到学院团委邮箱:njtxpublic@126.com。邮件命名为“团支部名称+红旗/特色/活力团支部申报材料”。

(二)项目实施(2026年10月—2027年4月)

各立项团支部按照申报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抓好活动策划、开展、记录和总结等环节,确保项目质量。学院团委将加强过程管理和指导,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期推进、按时结项。项目实施中期,校团委将组织项目交流及测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结项验收(2027年4月)

各立项团支部按要求提交结项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完成结项验收。校团委对结项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整理成册。具体要求和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四)评选表彰(2027年4月—5月)

校团委于2027年4月通过汇报、答辩等形式组织开展校级优秀成果评选,并于2027年5月对评选出的优秀集体予以表彰。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1-61655273

学院团委邮箱:njtxpublic@126.com



附件.2026-2027学年“争红旗、创特色、展活力”活动申报信息表.xlsx


共青团上海电力大学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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