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学院(学部)、教师:
近期科委发布了2026年度基础研究计划“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启明星计划、重点支撑类—第一批、重点支撑类—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请积极组织教师进行申报,具体申报要求请登录科委网站(https://stcsm.sh.gov.cn/)或点击通知下方科委申报指南原文。
启明星计划
鼓励优秀青年人才基于科学前沿重大挑战和产业发展现实需求,自主选题,开展富有原创性、新颖性的基础研究前沿探索,为基础研究体系储备优秀人才。
执行期限:2026年12月1日至2029年11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
项目负责人要求:男性未满32周岁(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未满35周岁(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作为项目负责人已获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支持的,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学校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19日上午10点,每位项目负责人限报本指南项目1项
重点支撑类—第一批
指南征集范围包括生命科学、量子计算、未来能源三个专题,申报者可通过“上海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查看指南具体内容,进行网上填报。
学校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19日上午10点,每位项目负责人限报本指南项目1项
重点支撑类—第二批
指南征集范围包括光刻技术、基础材料、器件与集成、光互连、光计算、第四代半导体等六个专题,申报者可通过“上海市科技信息管理系统”查看指南具体内容,进行网上填报。
学校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上午10点,各研究方向同一学院(学部)限报1项
上述申报除满足指南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市级财政资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2.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3.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4.对项目负责人实行限项管理,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及课题负责人承担本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及课题合计一般不超过2项。
5.项目申报单位及申报人需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在科研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科学数据,并按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完成科学数据汇交工作。
6.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7.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8.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请符合申报条件、有申请意向的老师9月28日9点以后通过“上海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vc20.stcsm.sh.gov.cn)进入“项目申报”,进行网上填报,正式提交后(系统可打印PDF版)将PDF交各二级学院(学部)审核。
二级学院(学部)应对本单位申报项目(须完成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正式提交)进行遴选,承诺符合科委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并择优推荐。请各二级学院(学部)将盖章后的推荐承诺书发到OA邮箱。
科研院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钟丽莎,联系电话:13371896560
2026年度基础研究计划“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启明星计划)”项目申报答疑-更新.docx
科研院
2026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