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学院(学部)、教师:
近期科委发布了2026年度基础研究计划“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引领培育类、重点支撑类—第三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请积极组织教师进行申报。
引领培育类
指南征集范围包括数理科学、生命科学、物质科学、信息科学、综合交叉等五个专题,申报者可通过“上海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查看指南具体内容、进行网上填报。
项目负责人应未满40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每位项目负责人限报本指南项目1项
各研究方向同一学院(学部)限报1项
学校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26日上午10点
重点支撑类—第三批
指南针对二维材料大面积高质量均一生长与物性精准调控、物理智能材料的多物质跨尺度精准集成与功能协同、催化材料微纳界面催化瞬态过程表征及热流-电荷流同步解耦、生物医用材料与复杂生理组织的适配机理及相互作用、极端环境服役材料在极端工况下的长寿命稳定服役机制等科学问题进行项目征集,申报者可通过“上海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查看指南具体内容、进行网上填报。
每位项目负责人限报本指南项目1项。
学校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26日上午10点
上述申报除满足指南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市级财政资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2.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3.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4.对项目负责人实行限项管理,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及课题负责人承担本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及课题合计一般不超过2项。
5.项目申报单位及申报人需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在科研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科学数据,并按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完成科学数据汇交工作。
6.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7.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8.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请符合申报条件、有申请意向的老师10月14日9点以后通过“上海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vc20.stcsm.sh.gov.cn)进入“项目申报”,进行网上填报,正式提交后(系统可打印PDF版)将PDF交各二级学院(学部)审核。
二级学院(学部)应对本单位申报项目(须完成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正式提交)进行遴选,承诺符合科委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并择优推荐。请各二级学院(学部)将盖章后的推荐承诺书发到OA邮箱。
科研院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钟丽莎,联系电话:13371896560
科研院
2026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