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上海电力大学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教学管理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本科教育  教学管理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党员教师固定岗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08-14浏览次数:489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党员教师固定岗管理办法

为了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增进一线教师与全体学生沟通交流的平台,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设立党员教师固定岗。在学生咨询有关学业、生活、职业生涯等各方面的问题同时,方便能机学院教师党员走入学生群体、贴近学生群体、了解学生群体,为学生提供了多渠道的服务。为了更好地发挥党员教师固定岗的作用,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宗旨:党员教师固定岗以服务全院学生目标,为学院学生提供帮助,解决学生们的问题,充分展现党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精神。

第二条目的:为学生答疑解惑,包括党建常识、学业问题、生活问题、职业规划等各个方面,构建师生沟通的桥梁,营造和谐的师生关系。

第三条参与主体与受众:以能机学院全体党员教师、党政领导为主体,以全体能机学院学生为受众。

第二章 实施管理

第四条能机学院现有热动、工热、机械三个教工党支部,每学期初由各党支部负责人安排本学期支部成员固定岗时间、地点,统一汇总交予学院党总支。

第五条党总支根据汇总情况,进行审核、决定,并进行党总支内部公示,公示无异议,按照计划安排进行。

第六条联络教师党员固定岗的负责人根据计划安排,提前一周联络下周的教师党员,核对时间、地点,核对无误后,将下周固定岗安排进行网上公布。

第七条各年级辅导员根据每周公布的固定岗安排,通知各班自主报名参加,或由辅导员根据班级情况选派学生参加。

第八条每周固定岗安排可根据具体实际情况(教师时间、学生空课时间等),做适当调整。

第九条由于时间冲突或其他原因不能如期进行固定岗的教师党员,需提前一周做出通知。

第十条积极出席固定岗并受到学生好评的教师党员,学期末在党总支内进行公开表扬。

第十一条 参加教师党员固定岗的学生,给予一定素质拓展学分;积极参加教师党员固定岗的学生党员,学期末在学生党支部内进行公开表扬。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实行管理办法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增删,并报党总支审核。

第十三条本试行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20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