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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成果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4浏览次数:715


进一步深入推进我院内涵建设,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落实我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上海电力大学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成果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海电力大学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研究生三年级全体(非国际学生)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均可参评,若为延期学生应未参加过成果奖学金的评选。在处分期内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评成果奖学金。

2.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奖学金成果要求:至少要发表(录用)一篇论文或者一项授权发明专利。

论文署名要求:申请人需为第一作者(共同一作的情况,申请人必须排名第一,且需要提供相关声明支撑材料)。若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为申请人导师(主导师)。

专利署名要求:申请人需为第一发明人,若为第二发明人,第一发明人必须为申请人导师(主导师)。

2)硕士研究生成果认定截止时间为2 月最后一天。

二、获奖比例及名额

研究生成果奖学金的获奖比例分别是一等奖 20%,二等奖 30%, 三等奖 40%

不同等级奖学金的奖励名额由研究生院核算分配至学院。

三、评选程序

1. 2022318日前学院成立相应的成果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制定学院评选通知、评分细则, 并进行全院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2. 2022325日前硕士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申请成果奖学金,并提交纸质材料到学院,系统登记的内容以及相应的纸质材料请准确如实填写提供。

3. 附件1《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2022年科研成果奖学金及科研成果评价标准》,通过统计研究生三年级学生在读期间取得的各项科研成果分值,依据总分值从高到低排序,认定不同等级奖学金名额,以此作为研究生成果奖学金评定排名依据。

4. 202245日前学院完成硕士研究生成果奖学金的评定及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5. 2022410日前学院将获奖学生名单(按等级分类)经分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上报研究生院。

6. 本办法自学院党政联席会批准之日起实施,由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成果奖学金评选小组负责解释。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2022314

2022年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硕士点研究生科研评价标准.doc